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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花燈是由傳統(tǒng)花燈發(fā)展變化而來的,它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光源制成。型、色、聲、光、動有機結合;現(xiàn)代科技含量增大,既具有濃郁的特色,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
花燈,又名燈籠。燈籠是起源于中國的一種傳統(tǒng)民間工藝品,在古代,其主要作用是照明,由紙或者絹作為燈籠的外皮,骨架通常使用竹或木條制作,中間放上蠟燭或者燈泡,成為照明工具。
花燈起源自漢武帝于農歷正月十五日于皇宮設壇祭祀當時天神中尊貴的太一神,由于徹夜舉行,終夜點燈照明,此為元宵節(jié)點燈的開端;在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土后,由于道教神仙術與佛教燃燈禮佛的虔誠互相結合,每到正月十五夜,城鄉(xiāng)燈火通明,士族庶民,一律掛燈,形成一個中西合璧的特習俗。
茶燈、地花鼓等民間歌舞演出的盛況,明、清兩代地方志書有許多記載。其演出形式大體為兩種: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劇唱”,被稱為地花鼓、竹馬燈、打對子和對子花燈等;二是“聯(lián)臂踏歌”的集體歌舞,習慣稱為“擺燈”和“跳燈”。
花燈在形成了載歌載舞的形式以后,藝人們經過多年實踐,將生活中的各種動作和民間武術加以藝術加工,創(chuàng)造和發(fā)展了風格不同的文、武花燈。文花燈秀麗灑脫,武花燈健美剛勁。
此外,在花燈的曲調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明清小曲,如掛枝兒、打棗竿等,都是流行與明萬歷以后直到清初的民間小曲。據此推算,作為一個劇種的花燈,早在明末清初就已具雛形燈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