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燈,根據(jù)國際規(guī)則規(guī)定,根據(jù)船舶的大小和長短尺寸,數(shù)量上有所不同。長度大于50米的船舶,應安裝5只航行燈,分別為前桅燈,后桅燈,后艉燈,左右兩盞舷燈。
桅頂:安置在船舶的桅桿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線上方的號燈,在225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橫后22.5度內顯示。舷燈:安置在船舶高甲板左右兩側的左舷的紅光燈和右舷的綠光燈,自船首向船尾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橫后22.5度內分別顯示。
航標助航設備包括燈塔、航標船、浮標、航標燈(太陽能航標燈),上述結構結合顏色、閃爍模式或定位信息就可以給出大家都認可的特殊含義。
太陽能航標燈是一種利用太陽能作為能源的航標指示燈。 它具有以下優(yōu)點: 1. 節(jié)能環(huán)保:依靠太陽能發(fā)電,無需外接電源,減少了能源消耗和對環(huán)境的影響。 2. 安裝方便:無需復雜的布線,降低了安裝成本和難度。
標示航道的水深、橫流、水下管 線及架空電纜;預告風情以及指揮狹窄和急彎河段的通行。在開辟航道的水域內均需設置航標。
體化太陽能航標燈相對于傳統(tǒng)的航標燈具,東莞西南通過優(yōu)化設計將各組件一體化,燈體由燈罩和燈座上下密封連接而成,太陽能電池組件內置于燈罩頂部+光源采用四元系作電光源,蓄電池控制器和遙測器并列設于燈座內,外部全密封,沒有任何連接線,帶能更好的安全防護性和便捷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