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除草劑具備多項特性:一是高選擇性,能識別并殺死雜草,對黃芪苗安全;二是內吸傳導性強,藥劑能被雜草莖葉迅速吸收并傳導至整個植株,直至根部,實現斬草除根;三是性與持效性結合,施藥后3-5天雜草心葉變黃,7-10天開始枯死,且持效期長;四是環(huán)境友好,在土壤中易降解,對后茬作物無殘留藥害。
從作用機理上看,本品屬于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抑制劑。其活性成分的分子結構能高度特異性地與雜草體內的ALS酶結合,從而不可逆地抑制該酶的活性。該酶是催化支鏈氨基酸(纈氨酸、亮氨酸、異亮氨酸)合成的關鍵酶。一旦合成受阻,雜草的細胞分裂和生長便會停止,終導致雜草生長受抑、褪綠、枯萎直至徹底死亡。而黃芪體內因含有天然的機制,故不受影響。
本品對蜜蜂、鳥類毒性較低,但對魚類等水生生物毒性較強。因此,嚴禁在水產養(yǎng)殖區(qū)、水源保護區(qū)、河塘等水域及其周邊使用。廢棄的包裝物不得隨意丟棄,應沖洗三次后壓碎深埋或交由回收機構處理,以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踐行綠色農業(yè)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