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包括用來盛裝危險化學品并其安全運輸的常壓容器。它具有以下作用:防止危險品因不利氣候或環(huán)境影響造成變質或發(fā)生反應;減少運輸中各種外力的直接作用;防止危險品撒漏、揮發(fā)和不當接觸;便于裝卸、搬運。
將危險品包裝分成三類,即:
Ⅰ類包裝:表示包裝物的高標準,適用于內裝危險性較大的貨物;
Ⅱ類包裝:適用于內裝危險性中等的貨物,可以在材料堅固性稍差的裝載系統(tǒng)中安全運輸;
Ⅲ類包裝:使用為廣泛,適用于內裝危險性較小的貨物。
物質的包裝類別決定了包裝物或接收容器的質量要求,各種版本《危規(guī)》品名表對所列危險品都具體指明了應采用的包裝等級,實質上即表明了該危險品的危險等級
那些不及格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如果不找機構定期檢測,不及早發(fā)現,就很容易引起各種安全問題,嚴重的甚至會傷及性命,因此要引起我們重視!
氣密試驗:將包裝浸入水中,對包裝充氣加壓,觀察有無氣泡產生,或在容器焊縫或其他易滲漏處涂上皂液或其他合適的液體后,向容器內充氣加壓,觀察有無氣泡產生。Ⅰ類包裝應承受不低于30KPa壓力,Ⅱ類、Ⅲ類包裝應承受不低于20KPa壓力。容器不漏氣,視為合格。
液壓試驗:將測試容器注水加壓,當達到規(guī)定的試驗壓力時,塑料容器和內容器為塑料材質的復合包裝,應保壓30分鐘;其他材質的容器和復合包裝應保壓5分鐘。容器不滲漏,視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