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3米-10米顯色指數(shù)90功率50W-150W工藝鍍鋅噴塑
太陽能庭院燈以太陽能為能源,白天利用太陽能電池板給蓄電池充電,晚上蓄電池給庭院燈光源供電使用,無需復雜昂貴的管線鋪設,可任意調(diào)整燈具的布局,安全節(jié)能,充電及開/關過程采用智能控制,光控自動開關,無需人工操作,工作穩(wěn)定可靠,節(jié)省電費,免維護。
太陽能庭院燈照明采用功率相當于70W亮度的CCFL無機燈管,燈柱高3m,燈管壽命大于20000小時;電源采用35w單晶硅太陽能電池板,光控定時開關。質(zhì)量期25年,25年后電池組件能繼續(xù)使用,但發(fā)電量略有下降。發(fā)電系統(tǒng)具有抗臺風、抗潮濕、抗紫外線等特點。系統(tǒng)可以在一40℃~70℃環(huán)境下確保日工作時間4~6小時;如遇連續(xù)陰雨天數(shù),將平時多余的電能儲存在蓄電池內(nèi),可確保用戶在陰雨天氣連續(xù)2~3天仍有足夠的電源可以正常使用。每盞太陽能庭院燈的成本為3000~4000元。將光伏庭院燈與普通庭院燈進行分析比較:光伏庭院燈初裝價為普通庭院燈的120%~136%,使用兩年后兩者綜合成本基本持平。
采用單晶硅或多晶硅制作的太陽電池組件、支架、燈桿、燈頭、燈泡、蓄電池、電瓶箱、地籠等組成。燈頭造型多姿多彩、五彩繽紛、別致典雅,太陽能庭院燈可以把庭院、公園、游樂場等裝扮的如詩如畫。該產(chǎn)品每充足一次電可連續(xù)照明4-5天左右,每天工作8到10小時,也可按照用戶的要求設計。

車行道燈有這么幾個問題需要我們注意,廠家在燈具設計的過程中也應該多加考慮:
1、截光問題常規(guī)車行道燈根據(jù)配光分為截光、半截光、非截光三種類型,截光型燈具的大光強方向是0—65°,半截光型的大光強度是0—75°。在的角度方向上所發(fā)出的光強大允許值,截光型車行道燈超過了90°,而非截光大只能達到80°,快速路主干道及迎賓路、通向機關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市中心或商業(yè)中心的道路、大型交通樞紐等干道嚴禁采用非截光車行道燈,在次干道支路、主要供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的居住區(qū)道路不得采用非截光車行道燈。
2、反射器的使用在很多城市的交通干道,由于路燈照射方向的固定,一些地方不能充分照明,不能達到理想的照明效果。解決這種情況一般有兩種辦法:一是移動車行道燈;二是在需要的位置重新安裝路燈。前者會形成新的照明盲點,還有就是移動路燈比較麻煩,涉及到線路的更改、燈具和相關配套的轉(zhuǎn)移。因此,城市建設需要一種全新的、更適應城市日新月異變化的燈具,實際上解決的辦法很簡單,只需要在路燈上安裝反射器,可以利用反射器靈活地調(diào)節(jié)功能,輕松地把光投送到需要的地方,不需要移動燈具,也不需要購買新的路燈,成本更少,效果卻同樣明顯,并且給城市留出了更多的空間。反射器正成為城市照明運用的一個新的亮點。城市照明需求的變化對戶外燈具的制造企業(yè)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要如何更大程度地進行創(chuàng)新,來滿足這種需求。
步道與庭院燈設計中應注意的問題步道與庭院燈實際上是兩類燈的結(jié)合,庭院燈注重景觀性,步道燈注重功能性,這兩者本可以分開各自形成自己的體系,但是經(jīng)過考慮,還是把兩者融合在一起,歸結(jié)為步道庭院燈系列。
步道庭院燈在設計中應該注意下面一些問題:
1、步道庭院燈多以漫射光的形式存在,漫射光與直射光不同的是不會產(chǎn)生過多的陰影,使顏色變亮和變暗時都顯得更加的柔和。但是漫射光形式的步道庭院燈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是發(fā)光體表面溫度過高。就目前市面行的步道庭院燈來看,很少產(chǎn)品能解決這樣的問題。
2、仰角、肩距的計算。仰角、肩距的計算,可以在功能作用和景觀作用之間達成很好的平衡,比如,仰角的設計如果考慮到了相應的景觀設計,那么就能更好的體現(xiàn)景觀的作用,還能在功能上滿足人們的需要。但是,我國的燈具企業(yè)在燈具設計中卻欠缺這樣的考慮,就必然導致缺乏人性化,并與環(huán)境難以相適應。

步行街景觀燈
景觀藝術燈是現(xiàn)代景觀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不僅自身具有較高的觀賞性,還強調(diào)藝術燈的景觀與景區(qū)歷史文化、周圍環(huán)境的協(xié)調(diào)統(tǒng)一。景觀藝術燈利用不同的造型、相異的光色與亮度來造景。例如紅色光的燈籠造型景觀燈為廣場帶來一片喜慶氣氛,綠色椰樹燈在池邊立出一派熱帶風情。景觀燈適用于廣場、居住區(qū)、公共綠地等景觀場所。使用中要注意不要過多過雜,以免喧賓奪主,使景觀顯得雜亂浮華。
景觀燈也有一定的壞處,例如:不環(huán)保等戶外燈具的細化、分類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市場行的分類術語應該說很多地方都存在著一些誤區(qū),下面是我根據(jù)自己的理解,重新對戶外燈具提出的分類概念。具體分為:車行道燈(簡稱路燈)、步道與庭院燈、高桿燈、低位(草坪)燈具、投射燈具(泛光、小型投射燈)、下照燈、埋地燈、壁燈、水下燈、嵌入式燈、光纖照明系統(tǒng)、太陽能燈具,它們由于適用場所的不同,在功能和景觀上的側(cè)重又有所不同。車行道燈在設計中應該關注的問題車行道燈(路燈),主要功能性作用,我之所以把車行道燈歸結(jié)為路燈,是因為根據(jù)該類燈所處位置和該類燈的目標對象較路燈的范圍相對更窄。一般而言,車行道燈固定地確定了該類燈具所覆蓋的范圍,但是由于路燈在國際上已經(jīng)被廣泛地使用,我特意在后面車行道燈就是路燈,但是車行道燈應該說更能準確地反映燈的用途范圍和受眾對象。